同业存单的特点是什么?
同业存单发行后能够进入二级市场商品流通,可作为质押贷款品开展质押式回购买卖,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示范点专用工具。2013年12月,中央人民银行发布并执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再次打开同业存单业务流程。同业存单主要有以下特性:
1.归属于金融机构开展主动负债管理方法的主要专用工具,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资产负债管理的需求,来确定发行的金额和限期,相对而言更加灵便。
2.发行限期主要是在1年之内,以1个月和3个月的短期内存款单为主导,具备翻转发行的特征。
3.发行时依据销售市场供需转变标价,可有效提升投资者在投资投资理财后的清晰度。
固定利率存单期限是多久?
同业存单不属于债券,它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其投资和交易主体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成员、基金管理公司及基金类产品,是同业存款的替代品。
目前,存款类金融机构可以在当年发行备案额度内,自行确定每期同业存单的发行金额、期限,但单期发行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同业存单发行采取电子化方式,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也可以作为回购交易的标的物。
其中,固定利率存单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参考同期限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定价。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期限原则上在1年以上,包括1年、2年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