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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融媒体8月3日讯(记者 田得乾)8月2日,记者从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获悉,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城东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便民利民”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调解的优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2021年青海省某医院收治李某某入院治疗,李某某住院一个月后产生3万余元治疗费用,后其在未缴清医疗费的情况下自行出院回家,经医院多次催促,李某某均以家庭困难为由拒不支付,青海某医院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某支付医疗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被告李某某了解情况,被告表示自己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生活拮据,愿意还钱但无法一次性全部支付,被告表现出的履行意愿为本案调解打下基础。随后,法官立即安排上门调解,为双方梳理矛盾症结、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原告青海省某医院同意延长医疗费给付时间,被告李某某答应在期限内付清全部欠费,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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